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市人民医院党委、市中医院党委、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部、雅瑶镇辖下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