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论证公告(27-35)

作者:     文章来源:鹤山市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22/04/19


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保修期

备注

1

2022-27

糖尿病足筛查诊断箱

1台

10

不小于两年


2

2022-28

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

3条

30

不小于两年

与原有的主机相匹配

3

2022-29

呼吸机

3台

78

不小于两年


4

2022-30

高端呼吸机

2台

90

不小于两年


5

2022-31

视频脑电图仪(含睡眠监测)

1台

55

不小于两年

可做常规脑电图检查、视频脑电图、睡眠脑电监测、24小时动态脑电图检查、床旁脑电图监测等

6

2022-32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

2台

130

不小于两年


7

2022-33

多功能麻醉深度监护仪

1台

20

不小于两年


8

2022-34

麻醉机

1台

52

不少于两年

具备麻醉气体和二氧化碳检测功能,配备废气主动排污系统

9

2022-35

高频电刀

3台

45

不少于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如代理经销商);

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需)。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市场调研表(含设备名称(需按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供货期、联系方式等);

2、项目需求偏离表;(备注栏有需求表的)

3、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有关授权(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业务员授权书);

7、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所报产品需提供最少三家、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该产品的销售合同(须附上配置清单)。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306382532@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设备科。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在公示期内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按表单要求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17点止;

3、报名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二楼,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于参加医疗设备论证会前一天扫下方二维码,完成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收集工作。

六、联系人:胡生;联系电话:0750-8830602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一

市场调研表.xlsx



 
  • 上一篇文章: 医疗设备论证公告(36-42)

  • 下一篇文章: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 鹤山市中医院
    鹤山市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61450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88号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196号
    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