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专家综合评定确定如下的中选结果,现就本次医用耗材遴选项目(H2024003)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
对本项目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8830668)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