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以四个“强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佚名     更新时间:2018/03/10

  2017年以来,鹤山市找准工作抓手,以四个“强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作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明察暗访规范化建设,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格规范政商交往,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年开展明察暗访25次,发现问题46个,给予党纪轻处分128人、重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强化线索报送,健全执纪审查双重领导体制。进一步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完善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制定《鹤山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定期向上级纪委报送线索情况。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75条,上报江门市纪委线索16条,立案12件12人。

  强化扶贫领域排查,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要求全市相关部门、镇(街)强化对中央支农惠农项目、中小型工程建设以及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报备,着力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全年开展扶贫领域排查问题线索71条,立案3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强化责任分工,严惩“为官不为”。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出台治理“为官不为”实施意见,立案8件8人,澄清干部问题3个,形成大胆履职、高效干事的氛围。

 
  • 上一篇文章: 【重要发布】施克辉:在六个方面下功夫 推动广东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下一篇文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
  • 鹤山市中医院
    鹤山市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61450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88号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196号
    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