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促基层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鹤山市各镇街、各单位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活动,既有大至上下级党委之间的签订,也有小至单位领导与内设科室负责人之间的签订,体现了“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的特点。通过层层签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鹤山市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提供了保证。
据了解,为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在鹤山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伍培进书记代表市委与桃源镇委、鹤城镇委、发改局党组、规划局党组负责同志现场签订了《鹤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鹤山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签订廉政责任书活动,由市委书记与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不设党委(党组)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全市已签订廉政责任书5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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