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鹤山市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23/05/28


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市场调查,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保修期

备注

1

2023-32

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1台

9.8

不小于两年


2

2023-33

支撑喉镜

1台

8

不小于两年

支撑喉镜手术器械明细表.xlsx

3

2023-34

电子喉镜

1套

68

不小于两年


4

2023-35

低温医用冰箱

1台

6

不小于两年

-80°,450L以上

5

2023-36

全自动染色机

1台

9.9

不小于两年


6

2023-37

全自动尿碘监测仪

1台

10

不小于两年


7

2023-38

低速离心机

2台

2

不小于两年

最高转速5000转/分

8

2023-39

酶免洗板机

1台

5

不小于两年


9

2023-40

比浊仪

1台

3

不小于两年


10

2023-41

显微镜

1台

10

不小于两年


11

2023-42

医用保温柜

1台

3

不小于两年

2-48℃,250L以上

12

2023-43

输液输血加温仪

2台

12

不小于两年


13

2023-44

负极板回路垫

5台

40

不小于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如代理经销商);

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需)。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市场调研表(含设备名称(需按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供货期、联系方式等);

2、项目需求偏离表;(备注栏有需求表的

3、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有关授权(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业务员授权书);

7、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所报产品需提供2020年以来在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不少于三家)该产品的销售合同(须附上配置清单)。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306382532@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设备科。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在公示期内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按表单要求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2日17点止;

3、报名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二楼,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胡生;联系电话:0750-8830602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3528

附件一

市场调研表202210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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