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购买2023-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调查活动。
一、项目内容:
二、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2023-2026年度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非法人机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授权。经营范围:保险业务;
4.供应商具有项目服务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服务项目提供实施服务与建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
四、调查资料要求:
1.公司有效的证照复印件;
2.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报价;
3.服务承诺;
4.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封装提交,一正伍副,其中正本另外分开独立封装,并在封面注明。
五、调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2日下午五时
六、调查文件递交地点: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鹤山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采购中心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0-8839328
(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我院有权最终决定采购时间、承保内容等。
八、相关附件
1.附件:2023-2026年度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
附件1:2023-2026年度 鹤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2.附件:调研文件格式
附件2:采购需求调查表.docx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