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2、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含康复医学部、社区服务中心);
3、范围:院内范围空调(除手术室外、含康复医学部、社区服务中心);
二、维保期限:1年(因我院搬迁新院在即,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维保期限或提前终止)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说明:投标资料一式5份(1正本4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四、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 9日至2024年1月11 日17点止。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书面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024年 1 月 15 日17:00前。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 8839312
七、现场踏勘考察
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间为2024年 1 月 11 日上午10时。
5、现场踏勘联系人:黄生 电话:13555630106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 1 月 8 日
附件1:普通空调维修服务要求.doc
附件2:普通空调维修报价表.xlsx
附件3:普通空调维修项目采购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