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如代理经销商);
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需)。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市场调研表(含设备名称(需按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供货期、联系方式等);(附件1)
2、项目需求偏离表(备注栏有需求的填写);
3、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有关授权(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业务员授权书);
7、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所报产品需提供2022年以来在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不少于三家)该产品的销售合同(须附上配置清单)。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其中市场调研表、技术参数、配置清单这三份提供可编辑的电子word版,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1010571631@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采购中心,不按要求递交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17点止;
2、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鹤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四楼采购中心(可邮寄资料),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0750-8839312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市场调研表(设备)(2).xlsx